如果在死后找不到原件遗嘱,遗嘱认证不会自动失效,但会变得困难得多。举证责任完全转移到执行人身上,需要主动证明遗嘱未被撤销。
核心问题
新加坡法院会推定遗嘱是被故意销毁以撤销的,这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,而是为了防止欺诈和继承不确定性的一种保障。
执行人必须证明的3件事
为了让副本代替原件被接受,申请人需要让法院对以下几点感到满意:
1. 有效签署
证明遗嘱符合 Wills Act 的要求,即经过妥善签署和见证。
2. 内容准确
遗嘱实际内容的可靠版本,通常是清晰的复印件、扫描件或相符的草稿。
3. 未发生撤销 (真正的战场) 这是案件胜诉或败诉的关键。执行人需要证明遗嘱是意外消失的,而不是故意为之。有用的证据包括:
- 解释遗失情况的额外宣誓书
- 显示其被安全存放且无故失踪的记录
- 证明死者没有能力或实际机会销毁它的证据
- 表明死者从未表达过改变其遗产计划意图的迹象
关键是:如果法院不信服,遗嘱认证将被直接拒绝。
如果法院拒绝副本会发生什么?
该遗嘱将被视为无效,遗产将根据无遗嘱继承规则进行分配。在遗失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可能什么也得不到。
需要指导吗?
请联系我们的认证遗嘱撰写师,我们将为您提供指导。
